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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为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 拆除近20家企业

  发布日期:2014年5月9日

 
  海口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采取了“铁腕铁规”的方法,尤其近半个月来,加大投入、加力整治、加强管理,系统解决群众和媒体关注的水源地保护问题。目前,已拆除水源地周边工厂、养殖场、球场等项目企业近20家。

 

  海口现有两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别是南渡江龙塘饮用水水源地和永庄水库饮用水水源地。2013年度取水总量2亿吨,取水服务人口约为160万人。

 

  拆除的项目企业中有高尔夫球场、石材厂、砖厂、动物隔离厂、酒厂、肥料公司、电力公司、废品收购站、养猪场、养鸡场等。

 

  今年4月20日,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倪强调研海口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时,要求对南渡江龙塘段、永庄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土地加强控制,大力种植涵养林,实现封闭式管理;建立水源地周边违法建设动态巡查制度和大坝管理制度。

 

  此后,海口加强了对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和垃圾巡查清理力度,完善龙塘镇污水收集支管网以实现污水全收集和全处理,并加快拆除水源保护区及其汇水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仓库等违法建筑,杜绝整治河道乱采滥挖行为。

 

  此外,海口还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环境监察以及加强环境应急。

 

  据悉,1999年、2005年海口分别将永庄水库和南渡江龙塘段划定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中,龙塘饮用水源保护区面积为12.8平方公里,永庄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6.02平方公里。自2010年起,海口逐步把典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定为保护区,积极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向农村延伸,共划定19个典型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同时,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警示设施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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