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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要求整治环境监察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发布日期:2014年2月18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报道,近日,环境保护部召开2014年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周生贤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聚焦中心工作,严明党的纪律,深化正风肃纪,持续反对“四风”,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水平。

 

  会议强调,2014年是全党全国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至关重要。

 

  要严查行业不正之风,确保群众环境权益得到有力维护。继续开展环境监察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整治环境监察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开展固废领域审批管理情况专项检查,下大力解决突出问题;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质量专项检查,纠正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规干扰监测数据等问题;开展重大环保科研专项课题、重大环保工程等项目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整治“跑部钱进”、骗取资金、资金浪费等问题;巩固环评审批工作专项执法检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保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推动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改制。强化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大气十条》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努力创造天蓝、地绿、水净的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要巩固教育实践成果,确保环保行风政风建设持续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群众路线作为政治素养来秉持、把八项规定作为廉政底线来坚守、把反对“四风”作为行为规范来约束、把服务群众作为职业操守来践行,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认真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重点抓好“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预算管理和“小金库”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要按照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事项、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制度建设,树立廉洁奉公、纪律严明、务实高效的环保队伍形象。

 

  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党员干部自觉做到清正廉洁。进一步深化风险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着力改进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认真落实行政公务人员在企事业单位兼职任职的规定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有针对性开展个人事项报告情况抽查核实工作。整治环保公职人员通过参加环保业务评审、验收等工作,违规收取评审费、咨询费、专家费,变相收受礼金的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禁止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行为。

 

  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确保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规范运行。认真制定相关配套制度,着力加强以“四常四戒四珍惜”为主题的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简化规范审批流程,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布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电子网络平台,置于阳光之下,杜绝人为干预和暗箱操作;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对重要部门和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定期交流轮岗;进一步推进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加强党内监督、党外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使权力运行始终处于监督之中;严肃查办贪污贿赂、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

  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确保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环保部门党组(党委)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任务要亲自督办。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专职负责人,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定期述职、述廉等制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真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依靠群众广泛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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