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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四川省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7日

 

    近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除国家确定的成都、德阳、广元3个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及攀枝花、泸州、绵阳、遂宁4个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城市有更高标准之外,四川省其他地级城市,其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县级城市、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

  一、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将统一标识

  为了更好的引导市民投放分类生活垃圾,《方案》提出,将制定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以及住宅小区应当因地制宜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配置相应数量、符合标准的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场所至少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对垃圾收运工作,《方案》中提出,以全过程分类为目标,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时间和运输线路,足量配各分类运输车辆;分类运输车辆应喷涂统一规范的标志标识,明示承运垃圾种类;有中转需要的,中转站点应具备分类运输、暂存条件。要加强运输环节监管,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和运输环节二次污染,积极推动餐饮企业和单位安装固液分离、油水分离装置。

  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区

  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离不开引导、管理和监督。《方案》中指出,《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明确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各责任区的责任单位,是本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公告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合理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行为,建立分类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类别、数量、去向等信息。适时启动新一轮规划建设,构建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处置系统,加快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建设,鼓励区域统筹规划建设厨余垃圾处置中心,力争2022年实现地级及以上城市厨余垃圾处置设施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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