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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力军指出 分阶段推广总量预算管理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10日

 
  环境保护部日前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预算管理现场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提出,学习河南总量预算管理的做法,并在全国分地区、分阶段推广实施,把排污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的要求落实好,力争“十二五”期间在新增排放量控制上取得突破。

  张力军从5个方面总结了河南的经验。一是注重制度建设,总量预算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河南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并就预算指标分配、控制排放量管理、总减排量管理、地区预支增量管理、项目指标核定、申请审核等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规定,为总量预算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注重把预支增量、总减排量、控制排放量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管理。三者是一致的、统一的,3个指标都是约束性指标。明确了总量预算管理的目的是控制排放量;手段是通过下达预支增量指标并与环评制度相结合,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排放;工作重点是大力推进三大减排措施,努力完成总减排量任务。同时,把完成减排任务作为获得预支增量指标的前提条件。

  三是注重区域预支增量与建设项目排放量双控制。对地区预支增量进行约束性控制的同时,要对建设项目排放量核定予以规范,确保两者之间相互衔接。建设项目的排放量须在预支增量总盘子下进行支出,所有建设项目的排放总量不得超过地区预支增量,已经没有预支增量的地区不予核准新建项目。

  四是注重总量预算管理与现行管理制度的衔接。将总量预算管理制度与建设项目环评制度紧密结合,实行一表申请、联合审查,通过实行网上申请、核定和备案制度,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杜绝了替代源多次使用,替代源排放量核算不准等现象发生。

  五是注重建立总量指标动态管理体系。河南省在全省建立了一套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全省所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必须通过网上管理系统核定、备案。通过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动态管理体系,可以全面及时掌握全省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的排放量。

  张力军指出,总量预算管理是一项系统的改革创新,需要在省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江苏、浙江、天津、湖南、湖北、内蒙古、山西、河北、陕西、重庆经省级政府批准并报环境保护部同意后,自2014年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其余省份也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尽早实行总量预算管理奠定基础,争取经过几年的努力,“十三五”开局之年在全国全面铺开。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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