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星球—Banner
本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资讯 服务中心 活动专题 政策法规 环境文化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服务电话:010-64129883

新闻资讯
11月起江苏拟淘汰营运车辆 一律不发放环保标志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30日

 

    依据环保部的要求,今年底前长三角地区要基本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近日,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要求从11月1号起,对列入淘汰范围内的营运车辆,一律不再发放环保标志。

 

  根据省政府年初制订的计划,年底前全省范围内要淘汰黄标车33.89万辆,基本实现淘汰黄标车的目标。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环保厅了解到,截至9月底,江苏淘汰了23万辆左右,淘汰率尚不足7成,没有达到时间进度要求。为破解这一难题,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内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车辆进行全面核查,对应当淘汰的车辆,用多种手段倒逼企业主动淘汰。从11月1日开始,江苏对列入淘汰范围的营运车辆,一律不再核发环保标志,也不再办理营运年度审验手续,坚决予以淘汰。同时,12月31日前江苏机动车环保检测数据将全部联网,高污染车在全省任何地方闯禁区都会被处罚。

·上一篇:环保部: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下一篇:佛山:环保警察设立这一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