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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发展报告:划定自然保护区是经济活动不可逾底线

  发布日期:2014年5月14日

 
  中国网5月13日讯 《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4)》认为,我国资源、环境与生态的恶化趋势尚未得到逆转,开发建设与生态用地的矛盾日益突出。从国家战略层面而言,划定各类保护地,特别是自然保护区,是维护我国生态安全的最重要的一条生态红线,也是一条一切经济活动都不可逾越的生态底线。然而在实践层面,这条红线或底线却屡屡被各种巧立名目的经济开发项目所蚕食、分解和突破。
 
  例如长白山保护区曾有两次被突破红线的经济活动所破坏,造成森林生态系统退化和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锐减,特别是以东北虎为代表的肉食动物的消亡。然而,自长白山管委会成立后,新一代的自然保护工作者锐意革新,突破传统的部门管理模式,向着现代生态管理转变,终于走出了保护管理工作的低谷,不仅使受到重度人为干扰的森林开始恢复,而且也为消失了30多年的东北虎的回归做好了前期准备。
 
    《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4)》认为,应当要加大对生态红线的宣传力度。采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公益广告、学术研讨、理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生态保护红线体系的宣传教育力度,使政府官员和社会公众能够充分认识生态红线的重要性,促进共同参与生态红线保护与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尽快理顺各方面关系。首先,要理顺生态红线划定的具体实施方式,统筹协调各个部门,共同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尽快把生态红线确定下来。其次,要理顺国家和地方的关系,国家层面应出台划定生态红线的技术标准和原则,加强对地方红线划定的指导。地方上应该发挥自身的领地优势,确定生态红线的实际边界并履行好管理职责。三是建立起生态红线的监管机制。首先,要整合目前的生态监测资源,建立一套适合生态红线保护的监测技术体系和监测网络,对生态红线能够实施长效监管。其次,针对目前的政策缺失,抓紧研究生态红线管理的对策,出台配套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从而确保生态红线保护的严格性。最后,要根据“保护者受益”的原则,研究建立生态红线的经济补偿机制,调动保护者和管理者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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