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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最早颁布的保护鸟类法令

  发布日期:2014年5月4日

 

  据《汉书》记载:距今2077年前,即西汉元康三年(公元前63年),在首都长安城,汉宣帝中央政府下诏令:“其令三辅毋得以春夏擿(ti)巢探卵,弹射飞鸟,具为令。”三辅:指京兆府、左冯翊、右扶风。即今天的西安地区、关中东部的渭南地区和关中西部的宝鸡、咸阳地区;擿,指用竹竿等工具挑破、挑出,即剔除的意思;巢指鸟巢;卵指鸟蛋。这个法令明确禁止在春季、夏季用长竿挑破鸟巢,掏取鸟蛋;禁止用弹弓等射杀飞鸟。这是世界上第一个由国家中央政府发布的保护鸟类的法令,也是保护环境、保护生态的法令。

 

  汉宣帝刘询是汉武帝的曾孙,公元前74年即位,公元前49年驾崩,在位共25年。执政期间,吏治清明,奖罚分明,起用人才,与民休戚,经济繁荣,社会安定。中央王朝首次行政统辖西域,匈奴诸王归降,疆域空前广阔。史学家称赞此时期为汉宣帝“中兴”。据记载:汉宣帝时全国各地喜庆祥瑞的飞禽很多,凤凰、神爵(神雀)、五色鸟大量出现。《汉书》云:神爵四年(公元前58年) “冬十月,凤凰十一集杜陵。十二月,凤凰集上林。” 随着益鸟大量增多,病虫害等自然灾害不能兴起,人民安居乐业。在古代杜陵邑遗址旁边的春林村的城门楼上曾有“古凤棲处”和“凤原遗迹”的刻石。


  我国古代十分重视天人关系。老子《道德经》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古人认为:天、地、人的宇宙大系统是和谐的,所以要保护自然,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司马迁写《史记》目的之一就是“究天人之际”。《史记·殷本纪》记载:商汤外出,看见野外四面张网捕鸟,他就让取掉这些网,让鸟飞走。诸侯听说了这件事,都称赞商汤的道德很高。《礼记》曰:孟春正月,禁止砍伐树木,不许捣鸟巢,不许残害有益于农作物的幼虫,不许残害未出生或已出生的幼兽和刚开始学飞的小鸟,不准捕杀小兽和掏取鸟卵。仲春二月,不许将捕杀鸟兽的罗网器具和毒害野兽的药物带出城门。这些均说明,早在两三千年前,我们先人对天人关系就十分重视,并且已经认识到了保护环境、保护生态、保护资源,有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今天,重提这个法令,就是希望我们今人从中受到启发和教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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