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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关于共同推进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厦门共识

  发布日期:2013年7月18日

 
    在厦门、漳州、龙岩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共同决定》(以下简称《共同决定》)实施一周年之际,为了检查《共同决定》的落实情况,2013年7月2日至4日厦门、漳州、龙岩三市人大代表联合开展了九龙江流域水环境整治情况视察活动。代表们实地视察了龙岩、漳州、厦门三市的水环境整治项目,听取了三市政府关于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题汇报,并于7月4日在厦门就此次联合视察活动的情况进行了专题座谈讨论。联合视察组一致认为,三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九龙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共同决定》出台之后,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龙岩市始终以保护和改善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提供优质水源为己任,确保了龙岩境内水体水质的明显提升。强化工作责任制和重点污染源监管责任,持续开展乡镇水质交接考核以及实施环保单列乡镇管理机制。以龙津河水环境整治为重点,专门成立龙津河流域保护与开发指挥部,深入开展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行动,2009-2012年累计关闭生猪养殖场11772户,拆除猪舍面积233.5万平方米,清除生猪94.1万头;在 2013年上半年,拆除猪舍面积122.5万平方米,污染整治成果初见成效。强化新建项目环评审批把关和日常监管,加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强化重点流域采选矿业污染整治,加强工业污染源管治。加快城乡污水垃圾治理步伐,加强流域生态建设与保护。通过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拓宽筹资渠道等手段加大流域治理资金投入。建立督查调度制度,及时跟踪督促整改,确保了流域整治各项工作按时序进度有效推进。

    漳州市连续5年将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切实落实河长责任制、整治责任制、目标责任制。不断加大流域资金投入,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境内水质持续改善。全面治理畜禽养殖污染,2009-2012年累计关闭生猪养殖场16970户,处理生猪112.97万头,其中2012年清除“三区”养殖回潮536户,清除生猪5.65万头。加快推进长泰水利枢纽工程拆迁和建设,加大市区内河整治力度。开展饮用水源联防联控,严格执行水电站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建成5座自动监测站跟踪水质变化,严厉打击流域违法排污、滥采滥挖、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全力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深化环保专项行动和环境安全大检查,狠抓工业园区污染整治,强化涉重企业污染治理,有力推进流域污染减排。加强流域生态保护建设,完善海漂垃圾打捞机制,及时清理水上漂浮物质,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生态示范建设覆盖面不断扩大。通过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和生态修复,流域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厦门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保护九龙江流域水环境做出了积极有效的努力。为加大水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长泰枋洋水利工程建设,同时于去年11月完成了九龙江北溪引水左干渠二期改造工程,实现了全线封闭输水。在北溪引水口建设了1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饮用水源水质实时连续监测,提高远程监控管理能力。完善水质监测预警体系,制定九龙江北溪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区域协作,上缴流域综合整治专项资金8000万/年,调动上游地区整治积极性。完善厦门、漳州、龙岩三市环保部门的联合巡查、联合监测、联合治理的“三联合”联动督查制度。深入研究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机制,不断完善九龙江流域上下游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流域水环境联动督察。组织召开三地环境宣传工作座谈会,发起成立九龙江三地高校大学生环保志愿者联盟,广泛发动三市群众参与保护母亲河。开展市域内十条溪流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工业污染防控和整治,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联合视察组同时指出,鉴于流域水环境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流域整治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禁养区养殖反弹现象时有发生,禁养区外部分养殖污染治理设施仍不完善;农村生活污染和面源污染未得到根本解决;某些河段水质形势不容乐观;整治资金缺口较大;生态补偿方案机制尚未建立等。为进一步加强合作,提高流域水环境质量,保障流域数百万人的饮用水安全,三市人大就下一阶段共同推进保护九龙江流域水环境达成以下共识:

    1、继续加大流域养殖业的整治。认真落实畜禽养殖“三区”有关规定,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督查,坚决遏制禁养区内养殖回潮。加强其他区域生猪养殖禁养区内猪场的关闭拆除和禁养区外猪场的减量提质,对禁养区外的畜禽养殖要加强监督管理,督查养殖户严格落实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流域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2、严格控制流域污染。严把新建项目环评审批关,严格控制重点流域内新建、扩建各类高污染、高能耗和消耗资源型项目。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流域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农村垃圾、污水收集和治理设施的建设,提高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综合治理海漂垃圾,提升流域污染治理能力。加强对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生物防治技术,科学合理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

    3、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进一步发挥三市环境保护部门“三联合”联动督查机制作用,严格对污染设施运行的全过程环保监管,坚持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严厉打击偷排、漏排和超标排污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生态环境安全。大力开展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监测系统建设,提高对排污企业的实时监管能力。全面治理流域内采选矿废水、废渣无序排放问题,有效控制悬浮物和铁、锰超标现象。

    4、健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三市要建立应对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的联动机制,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储备工作,强化巡查、监测、水量储备调度等预警措施和手段,做好水环境污染危机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流域数百万人民群众的用水安全。

    5、尽快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讨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制定以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标准为主要考核依据的生态补偿办法。鉴于当前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多、所需资金投入量大,应进一步拓宽九龙江流域水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筹措渠道,尽量争取中央专项和省级水利、农业、环保等多渠道的资金支持,提升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同时,探索建立以货币补偿、科技补偿和政策补偿相结合的多层面流域综合补偿机制。

    6、广泛宣传示范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培训班、志愿者活动等平台,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污染治理、水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的流域水环境保护意识和对水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加大新闻监督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流域水质情况,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形成积极主动保护水环境的良好共识。

    九龙江是厦、漳、龙三市人民共同的母亲河,保护九龙江是三市人民的共同责任,我们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硬的措施,切实巩固和扩大污染整治成果,让九龙江流域的山更绿、水更清,更好地造福三市人民。

                                                             (市场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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