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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山东青岛市开发区五抓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2013年4月27日

 

    青岛开发区以创建******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为契机,站在新起点,谋求新跨越,严格遵循海洋自然规律,五抓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一抓岸线、沙滩、海湾、海岛的严格保护,重点防范和查处盗挖海沙、非法占用海域、乱搭乱建、非法排污倾废、非法养殖等违法行为,规范海洋开发秩序。二抓石化区、凤凰岛、灵山岛、竹岔岛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项目的实施,通过沙滩整治、退堤还海、退养还滩等措施,修复受损海洋生态系统,改善海岸景观,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态新城。三抓渔业资源修复行动的实施,着力发展远洋捕捞,减少近海捕捞强度、增加增殖放流、建设人工鱼礁,发展碳汇渔业等综合措施促进渔业资源的恢复。四抓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海洋生态系统、海洋突发事件、海洋工程等监测和评价,积极开展风暴潮、海冰、赤潮、绿潮等海洋灾害预报,完善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海洋监测预报和防灾减灾能力。五抓海洋开发活动的环境跟踪监测,每年投入专项资金,加强对石化、港口、造修船、旅游等重点海域环境监管,落实排污口年度普查工作制度,定期公布海域环境监测情况“蓝皮书”。到2015年,使全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13.4%;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向近海海域排放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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