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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严峻环保题 亟须上下共作答

  发布日期:2013年3月14日

 

    “黄浦江上游水域惊现"漂流死猪",上海市松江区、金山区水域已打捞起病死猪几千头。上海市政府已明确要求各主管部门全力做好应对处置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地取水安全……”今天一大早,正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上海团人大代表们看到这则新闻,皱起眉头:“我们的环境怎么了?”

 

    近期,饮用水源受威胁、雾霾围城等现象屡屡登上媒体头版,“环境保护”、“生态文明”更成为今年全国两会仅次于机构改革的第二大热词。据记者粗略统计,仅全国政协关于生态保护的大会发言和提案就有近百件。

 

    全国人大代表王如松也联名30多名代表,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宪法》。“为了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意志,有必要在根本大法《宪法》中确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王如松斩钉截铁。

 

    在GDP高速增长的同时,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华北地区连续的雾霾天气,每到春天便准时报到的沙尘暴,都让国人切实感受到“环境不能承受之重”。

 

    环境污染,每个人都逃不掉

 

    在一次小组讨论时,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主任、宣教部部长李守镇讲述了一个发生在身边的故事:北京西三环电视塔下的昆玉河,是引进北京城区做饮用水的人工渠京密引水渠的重要部分,1985年被列为一级水源保护区。李守镇委员的家就住在附近。可他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距离这条水道不足100米的地方堆起了一座垃圾场,附近是一个日渐扩大的“城中村”。为了不影响市容,周围砌起了一道一人多高的红砖墙。

 

    李守镇讲到这里顿了一下:“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平时看起来干净整洁的北京城,每到大风四起便塑料袋、垃圾满天飞了。”

 

    “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呼吸着一样的空气。环境污染,每个人都逃不掉。”坐在对面的中山大学博士生导师毛蕴诗委员叹道。

 

    这种状况不仅出现在北京、上海这样的超大城市。统计数据表明,大多数城市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不完善,城市消耗了85%的能源和资源,排放了相同比例废物和废气,流经城市的河道80%以上都受到了严重的污染。

 

    谁是污染制造者?


    造纸、皮革、化工是高污染行业;轻工、纺织、冶金、钢铁、机械是高能耗行业;以煤炭为燃料的工业、以燃油为燃料的运输业是空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

 

    PM2.5的罪魁祸首就是汽车尾气污染。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显示,至2012年岁末,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突破12089万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9309万辆。令全国政协委员马国湘焦虑的是,在我国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中,汽车制造业仍在鼓励发展的名单上。

 

    马国湘直陈造成环境问题的五大弊病:经济布局和产业政策不合理,污染排放标准制定不科学,环保法律和法规陈旧,环保体系刚性不足和环保意识薄弱。

 

    仅以污染排放标准一项,马国湘便有一肚子话要说:“现行污染排放标准的制定,常常有利益攸关者参与。比如,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员的构成,90.9%的委员来自石化系统,2.3%来自汽车产业系统,4.5%来自环保系统。油品质量标准的制定权被几个相关企业掌控,国家排放标准怎么可能科学?”

 

    马国湘表示:“常识告诉我们,一把刀的刀刃,不可能切削同一把刀的刀把。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状,必须改变。”

 

    改善环境,怎么做谁来做?

 

    “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政府工作报告中短短的16个字背后,却是一道亟须全社会共同作答的严峻考题。

 

    “我们都知道环境污染的严重性,也都渴望环境的改善。问题是,怎么做?谁来做?”全国政协委员高彦明发问。

 

    虽然感到时间紧迫,但代表委员们必须面对这样一个现实:环境保护是一个全面而复杂的过程,包括大气资源、水资源、食品安全保障等,不能一蹴而就,更需要各部门、各机构、每个人全力以赴。

 

    以治理沙漠化为例,高彦明说:“治沙要涉及林业、环保、国土资源、农业等各大部委以及相关省市的配合。如果没有一个具体部门牵头,只会陷入"九龙治水"的困境。”

 

    在北京参加两会,听到的全是低碳、环保的呼声,来自太原钢铁集团的李晓波代表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钢铁是高能耗、高排放产业,虽然难题很多,但依靠管理和技术创新,完全能够实现绿色发展,关键看舍不舍得投入。”

 

    李晓波认为,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不仅应当是企业生存的前提、发展的基础,更应成为能源企业优胜劣汰的重要标准。“毕竟,节能减排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

 

    不过,全国政协委员蔡建国也认为,用当今世界最高的标准来规定中国的发展,是不合理也不现实的。“但多借鉴其他国家的教训,可以让我们少走弯路。”

 

    他搜集了大量资料,发现“先污染后治理”几乎是每一个发达国家经历过的必然过程:早在19世纪,许多国家先后爆发了大规模的环境污染事件,例如英国泰晤士河的污染、日本足尾铜矿的污染事件等。20世纪50年代前后,在比利时、美国、英国、日本相继发生了“八大公害事件”。正是在这些事件后,一系列保护环境的法律才顺势而生。

 

    “中国古语说得好:前车之鉴。”高彦明委员呼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由国家负总责,成为国家意志。

 

    蔡建国还提醒大家:“环境问题不应该因为几日雾霾的出现或散去而成为焦点或者被遗忘,而应该成为政府、企业、民众持续关注与努力改进的领域。”

 

    保护环境,亡羊补牢未为迟也

 

    为推动“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意志”,许多代表委员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在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如松等30多名代表联名提交建议案,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权入宪的同时,全国政协也收到了今年的第1404号提案,李朋德等11名委员要求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这样的“雷同”并非巧合。

 

    王如松代表对记者表示,生态文明建设入宪是应对生态危机、改善生态环境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六大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写入了党章。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写入了宪法。党的十八大已经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了党章,因此,生态文明建设入宪的时机已经成熟。

 

    李朋德表示,《宪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段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之一就是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因此,“生态文明建设入宪有现实基础”。

 

    但,单纯的环境权入宪尚不足以修复生态。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改变的不仅仅是发展格局,更有人们的价值观念、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需要全方位变革。

 

    “亡羊补牢,未为迟也。中国正处于生态文明前进还是倒退的十字路口,到了必须痛下决心的时候了!”马国湘委员说。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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