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星球—Banner
本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资讯 服务中心 活动专题 政策法规 环境文化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服务电话:010-64129883

新闻资讯
全国政协委员为农村环境整治问诊开方

  发布日期:2013年3月12日

 
  一提起农村,人们往往想到的是“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想到的是新鲜的蔬果、清新的空气。然而,随着城市发展的纵深推进,农村已经不再是一片净土。

  在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不少政协委员认为,对农村环保的关注不但不能逊于城市,而且要甚于城市。

  农村环境责任主体缺失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我国环境保护“重城市、轻农村”问题仍然突出,公共财政对农村环保领域投入明显不足,污染治理率明显偏低。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栗甲分析认为,当前我国农村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的原因主要是农村环境保护责任缺位、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欠账多、资金需求量大与农村环保资金投入机制未建立形成尖锐矛盾、农村环境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及广大农民环境意识淡薄。

  在栗甲看来,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是一种农村公共品,从理论上来说,它应由政府提供。长期以来,我国在环境污染防治上实行双轨制,一种是城市和工业污染的治理,主要由政府负责;一种是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改革之前由集体提供,改革之后由乡统筹等形式来投入,村民承担了本应由地方政府承担的公共品供给责任,这也导致当前农村环境保护等公共品提供责任主体的缺位。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环保工作。从2010年起,中央财政共投入120亿元用于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治后的村庄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得到了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潘碧灵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面积只占全国60万个村庄总数的2.8%,覆盖范围明显偏小,必须扩大整治面积和资金投入。

  城乡统筹治理环境

  潘碧灵建议,切实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出台农村环保“一号文件”。必须针对农村环境整治点多面广、基础差、任务重的实际,加强农村环保工作领导,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必须将农村环境整治与新农村、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城乡环境基本服务均等化。

  他建议,像近些年推动“三农”其他工作一样,出台一个加快农村环保的中央“一号文件”,全面部署安排农村环保工作。

  栗甲建议,明确中央、省及地市农村环境整治的投入主体责任,设立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逐年增长机制,加大转移支付中农村环保项目支持力度,加大税收、补贴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农村环境项目建设。同时,省或地市级政府统一制定辖区内农村环境建设规划标准,严格规划审批。县级政府是农村环境治理的“前线指挥部”,实行农村环境整治应由县级政府统筹负全责。改革政绩评价体系,创新政绩考核机制,权衡经济和环境利益,增加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考核权重。创新农村环境监管方式和加强队伍建设,推广在农村环境整治中“以奖促治,以补促治,连片整治”的好做法。

  在采访中,一些政协委员认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关键是要统筹城市农村环境治理,建议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必须切实加大对农村环保的投入,同时鼓励、促进社会资金投入,积极引导推动农民投工投劳,探索推进市场化运作。

  环保法制建设要重农村实际

  目前,我国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散落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没有体现出农村环境保护的特点,在农村的适用性和操作性不强。

  潘碧灵认为,要认真研究农村环境污染特点,制定相应污染排放标准和法律法规,推动农村环境整治法制化建设。重视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尤其要重视对农药、化肥等生产厂家生产标准和有关环保法规的制定,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栗甲建议,修改《环境保护法》,应增加农村土壤保护、化肥农药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城乡污染转移控制等农村环境保护条款,使之真正成为覆盖、统领和指导城乡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同时制定《农村环境保护条例》,对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农村环境监督管理机制、农村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行为准则、农村环境预警制度及法律责任等作出统一具体规范。建立农村环境法律援助制度和公益诉讼制度,使受到环境侵害的农民能得到替他们调查、取证、打官司等无偿援助。

  治理资金应多元化

  如何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吸引社会多元资金参与农村治污设施运营和管理,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此,栗甲认为,可以通过鼓励致富农民、企业家回馈社会、回报家乡,资助农村环保项目建设。同时,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组织村民参与环保项目运行和管理,探索村民出工、出力或出钱相结合的机制。

  同时,他建议,采用农村喜闻乐见的形式和素材,开展环保知识下乡活动,编写适合农村的环境教育教材。

相关链接

  完善农田生态系统保护机制

  中国环境报记者 刘晓星 北京报道 全国政协委员朱建军建议,完善农田生态管理体制机制,积极开展污染治理工作,推进循环农业建设。

  朱建军认为,农田生态系统破坏的主要原因是现代农业生产手段的过度使用、污染工业“上山下乡”、部分惠农工程设施和农村生活方式影响农田生态,以及外来物种入侵严重,相关立法管控滞后等。

  朱建军建议:第一,要完善农田生态管理体制机制。首先要建立“职责清晰、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农田生态管理系统,明确执法主体;其次是加强立法和执法,建立农田生态审核制度、农田生态补偿机制、农田生态预警机制,严厉查处随意排放工业废水废气、制售高剧毒农药等污染农业环境的行为。第二,要积极开展污染治理工作,推进循环农业建设。继续加快农村生活面源污染治理,促进循环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覆盖还田、畜禽排泄物还田等技术。第三,要制定外来入侵物种管理专项法规。尽快出台全国性的《外来入侵生物防治条例》和《全国外来入侵生物防治规划》。(来源:中国环境报)

·上一篇:环保治理更需有效监管
·下一篇:粮食安全更应重质量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