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摸清地下水环境状况,研判地下水污染趋势,有利于地下水污染修复或管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山西省太原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近日正式启动。
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是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基础性工作,是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环节。根据《山西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含化工园区)技术指导工作方案》(晋环函〔2021〕308号)的要求,2022年4月太原市已编制完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按照工作部署,太原市在2023年~2024年需完成“太原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主要包括:“两场”调查项目和“两源”调查项目两个方面工作。
“两场”调查项目是指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涉及垃圾填埋场4家,危险废物填埋场1家,太原市计划2023年10月底完成。调查单位负责根据方案开展监测井建设、采样与分析、成果编制等全部调查工作;市级质控单位负责制定“两场”市级质控工作方案,构建质控体系,明确市级质控要求,对任务承担单位全过程各环节开展市级质量控制检查,编制“两场”调查市级质量控制工作报告。
“双源”调查项目是指污染源和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项目。涉及“千吨万人”以上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以及重点污染源(工业污染源、矿山开采区、加油站、高尔夫球场、农业污染源等)的调查工作,覆盖了整个太原市,包含了40个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和229个污染源,计划完成时限为2024年10月底。项目牵头与成果集成单位对地下水调查评估过程、质量和结果负总责,包括实施方案编制、调查报告编制以及全过程内部质量保障与质量控制,协调其余参与单位工作;钻探建井单位依据牵头单位编制的实施方案按照规范进行地下水监测井钻探、建井工作,编制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分析测试实验室根据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对地下水、土壤等样品开展检测工作;市级质控单位负责“双源”地下水调查评估工作的市级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考核等。制定市级质控工作方案,构建质控体系,明确市级质控要求,对任务承担单位全部环节开展市级质量控制检查,组织开展密码平行样的实验室间比对工作,编制“双源”调查市级质量控制工作报告。
太原市生态监测和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冯煜表示,通过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有利于摸清地下水环境状况,研判地下水污染趋势,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有效保障太原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中国环境报记者高岗栓
太原生态环境 | 太原市环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