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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

  发布日期:2021年6月21日

 

 

  6月18日,云贵川三省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集体采访在全国人大机关代表接待室举行。全国人大相关负责同志及云南、贵州、四川三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现场及视频连线形式出席会议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贵、川三省人大常委会联动,近期以《决定》加《条例》的方式,共同立法保护赤水河流域。目前,三省有关《决定》和《条例》均已出台,将于7月1日起同步施行。
  此次共同立法中,“共同决定”内容主要包括全方位协作、“五个统一”“两个机制”的要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生态修复、推进绿色发展、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协作、地方人大监督协作、共同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此外,“共同决定”“同一文本,同时审议,同时公布,同时实施”,实现了区域立法从“联动”到“共立”的跃升。“共同决定”对重大问题作出共同承诺,同时在各省《条例》中细化措施,既强化流域共治又体现各自特色,既有刚性规定又有合理措施。三省人大常委会建立共同立法协调机制,装好立法“导航仪”、排好立法“路线图”、定好立法“时间表”、打好立法“组合拳”。
  贵州省的《条例》将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其中,包括增加了一系列禁止性规定,从严整治小水电工程、化工项目、网箱养殖、非法捕捞和非法采砂开矿等一系列内容。
  云南省《条例》设“绿色发展”专章,包括规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如对禁止在赤水河相关区域安排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对小水电开发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此外,对杜绝上位法和国家相关文件严格禁止的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等,都作出了相应的规范。
  四川省的《条例》包括细化明确赤水河流域保护基本制度,从严规定赤水河流域保护刚性约束,严格保护标准、保护措施和保护要求,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垃圾填埋场等内容。同时,在法律责任中提高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处罚下限。
  针对下一步工作,三个省份的负责同志均表示,将会通过加强宣传学习、推进法律法规实施工作落实,不断把“三省联动”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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