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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0市县被集中约谈

  发布日期:2021年5月14日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对2021年3月生态环境质量单项排名后5位的市县进行公开集中约谈,并相应提出整改要求,以约谈促整改,以期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此次公开约谈的事由是海南省2021年3月环境空气质量同比、1-3月地表水环境质量同比、1-3月城镇内河(湖)水质达标率环比均有所下降。被约谈的为儋州市、琼海市、文昌市、东方市、定安县、屯昌县、临高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其中,2021年3月环境空气质量全省倒数1-5名的市县为临高、昌江、儋州、东方、白沙。 
  2021年1-3月省控地表水环境质量全省倒数1-5名的市县为文昌、东方、乐东、琼海、儋州。2021年1-3月城镇内河湖水质达标率全省倒数1-5名的市县为定安、乐东、屯昌、琼海、儋州。“要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健全完善并全面实行‘监测—研判—预警—响应’大气污染防治全链条工作机制”,“要编制超标水体整治方案,针对不达标的水体,各市县政府要组织污染源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制定和完善‘一河(湖)一策’治理方案”,“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与管网的建设和运维管护”……在现场,主约谈人对被约谈市县分管负责人一一提出整改相关要求,明确整改责任。
  此外,各市县分管负责人在现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并签署了约谈纪要。“我们对约谈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并坚决直面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形成务实的整改方案,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地表水环境质量管理以及城镇内河湖水治理工作,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儋州市副市长赵江泽表态时说。海南省生态环保督察办明确,上述市县须按照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制定约谈整改方案,省生态环保督察办将持续跟踪各市县整改进展,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察督办,视情况组织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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