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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发布日期:2020年3月24日

 

    云南日报记者3月23日从省生态环境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我省将继续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全面监管执法,我省环境执法系统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环境问题大排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发挥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和专项执法效能,强化全面监管执法,为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奠定法治基础。

    在2019年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今年我省将继续做好长江“三磷”排查整治、“清废”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地(千吨万人)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监管和“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专项执法检查。同时,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认真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饮用水水源地监管。执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发挥导向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以充分发挥随机稽查和定期稽查效能为目的,我省将建立稽查工作长效机制,将稽查工作作为检验基层监督和内部约束的重要手段,及时发现并纠正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存在的执法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以生态环境执法改革为契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效整合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职责和队伍,科学合规设置执法机构,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2019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全面推进,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全省共立案2492件,下达处罚决定书2455份,结案1978件,执行2078件,组织听证127件,罚款金额21221.8336万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455份,公开处罚决定书2455份。共办理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396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件,查封扣押案件132件,限产停产案件146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10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件。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合力攻坚下,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清理整治工作,蓝天保卫战强化重点行业检查,全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专项执法,垃圾焚烧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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