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又一批刚刚完成的审批件从省生态环境厅邮寄出去,送达相关企业。疫情期间,省生态环境厅通过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审批速度,保障企业及时复工复产。
疫情发生后,省生态环境厅快速响应,两次下发通知,指导全省各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生态环境审批工作,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简化手续,做到战“疫”、审批两不误。
急企业之所急,省生态环境厅以“即办”“直延”等措施,全力做好保障服务。抗击疫情期间,锦州清道夫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发生变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需及时变更,省生态环境厅接到申请后,仅一天就将变更后的许可证发放给企业。省生态环境厅还及时统计出辐射安全许可证即将到期的470余家企业,并规定,只要企业在持证期间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许可证有效期可直接延续到疫情结束1个月。
许可证审批开辟“绿色通道”,环评审批进度也不能落后。省生态环境厅规定,符合承诺制审批的,坚决按照承诺制要求办理;不符合承诺制的,按照不见面审批原则,需现场勘查的采用视频图像勘查或委托属地勘查,需专家评审的优先采用“函审”。
(辽宁日报 作者:赵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