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星球—Banner
本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资讯 服务中心 活动专题 政策法规 环境文化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服务电话:010-64129883

新闻资讯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环保支出向疫情影响较重市县倾斜

  发布日期:2020年2月24日

 

    人民日报北京2月23日电  (记者寇江泽)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日前印发通知,加强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保障财政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结合本地区疫情防控的实际,分配污染防治资金时要向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市县倾斜,防止疫情次生灾害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通知要求,资金使用要聚焦重点支出方向。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水污染防治资金要支持开展应急监测和处置、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监管等,保障群众用水安全;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可支持废物应急处置,确保安全处置效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要结合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切实提高卫生水平和环境质量。

  通知指出,对已经安排下达的污染防治资金,可根据疫情实际需求,优化资金安排程序。对疫情防控重点环保项目,应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可适当简化项目立项、入库审批程序,待疫情结束后统一备案。通知还要求,具备开工条件的生态环保项目,要在保证安全基础上,及时开工建设;暂时不能开工的,要提前谋划、采取措施,积极开展项目设计、评审等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一旦具备条件立即推动项目实施;确定不能按时执行的,可予以合理顺延。

                                                 责任编辑:蒋晓桐

·上一篇: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下一篇: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