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4日发布了第22至24批指导性案例,共27件案例,涉及知识产权、国家赔偿、执行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据介绍,第22批指导性案例包括3件知识产权案例和1件国家赔偿案例。这批案例专业性强、问题新颖,都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大法官担任审判长审理的案件,有的案件当庭宣判,充分展现了司法改革的精神和成果。其中包括“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是最高法首个以“全媒体”形式现场直播庭审和宣判的典型案件。
最高法研究室副主任吴兆祥表示,本次发布的知识产权案例,所涉法律适用问题疑难复杂,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对于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提高审判质效、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司法保护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都有重要意义。
第23批执行专题指导性案例共10件,旨在从典型个案中提炼出规则,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以及解决消极执行、乱执行、选择性执行等各类问题。
吴兆祥指出,目前强制执行领域的立法供给较为不足,最高人民法院虽然制定了大量执行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但规则空白仍然存在,尤其是面对层出不穷、类型繁多的执行争议,需要发挥指导性案例灵活性、精准性强的优势,进一步解决执行工作中的法律适用难题,并与正在进行的强制执行立法、司法解释等共同构成完整的执行规范体系。
第24批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是从100多件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例中,遴选出的13个具有指导价值的案例。这13个案例在诉讼类型上,既包括私益诉讼,也包括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责任方式上,涉及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三种责任方式的统筹适用;在保护对象上,涵摄大气、水、土壤、矿业、林业、渔业等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覆盖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领域。
吴兆祥表示,人民法院在审理环资类案件中始终注重贯彻绿色原则,遵循预防优先理念,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消灭在源头或者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遵循注重修复理念,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遵循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理念,促进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为内容的制度体系;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编辑:贾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