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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发布日期:2019年8月15日

 
◎本报全媒体记者 甘晓妹

  找环保和发展的平衡点,找执法和服务的着力点,靠“两点”降低成本、提升质效,一直是徐州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8月13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市生态环境局在主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及严格环境执法工作方面相关情况。

  坚持“主动服务”

  营造“亲清”关系

  据介绍,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出台的帮扶企业和服务的文件,他们认真开展环保干部与企业“一对一,结对子”帮扶活动,开展走访调研、宣传培训、环保达标、技术支持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实现全系统干部一张网,全面兜底下沉开展服务,为解决企业环保治理难题开辟通道、搭建平台。

  为了营造“亲清”政商关系,他们还梳理各类环境法律、法规、治理技术标准,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分批次分行业召开政企座谈互动,深入开展企业接待日活动,了解企业环境诉求,主动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和解决办法,以打好“服务牌”“情感牌”争取理解和支持,增强生态环境部门与企业互信。

  落实“环保信任”

  进行差别监管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深度落实“环保信任保护”差别化监管,按照徐州市出台的全国首个“服务企业细化机制意见(试行)”,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已实施两批环保信任企业名录,压减环保信任企业检查频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他们在执法监管中实行分类处置、差别化管控,视情节分为教育警告类、限期整改类和严重违法类,对环境违法行为轻微的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为主,同时严肃查处超标排放、数据造假及偷排漏排等严重违法行为,减少企业环保守法成本,加重违法成本。

  生态环境局还认真帮助一些环境管理较好、守法排污、积极进取的未被评选上的企业及时落实整改,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环保信任的优惠政策,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精准执法”

  实现服务引导

  创新监管模式,实现由监管型、约束型治理向服务型、引导型治理转变,根据我市重点行业相关治理规范,分行业排查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及达标排放。凡对企业提出整改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后督察,并及时告知是否整改到位的明确结论,确保案结事了。

  完善企业“一企一档”台账,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问题为导向,建立环境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和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督促基层执法人员服务为先,尽职尽责,及时准确发现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帮助企业尽快实现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精准发力,围绕重点区域、流域及行业开展针对性专项执法,加大涉VOCs行业执法力度和频次,加强联合执法和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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