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日报(记者 马昭)针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意见,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相关措施,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各区县开发区排查整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5月13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意见。针对意见指出的“关中地区小锅炉拆改工作推进迟缓,目前仍有607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未拆除到位;有26台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尚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占比约30%;还有414台生产经营类燃气锅炉未完成低氮燃烧改造”问题,西安市立即制定了相关措施,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对已排查出的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20蒸吨/小时及以上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除外),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80%的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任务,12月底前全部完成。
近年来,我市把小燃煤锅炉拆改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持之以恒狠抓落实。自2013年以来,已累计拆除燃煤锅炉2400余台。“中央回头看”指出关中地区607台燃煤锅炉未拆除到位问题,涉及我市高陵区渭北供热公司1台燃煤锅炉,该公司2018年已建成燃气锅炉,但因天然气管网未贯通和供暖需要原因,暂未拆除。目前,公司已报上级部门批准拆除燃煤锅炉,准备进行拆除招投标工作,外部天然气管道离厂区约1.8公里,高陵区政府正在协调推进。
为了举一反三抓好燃煤锅炉的拆改工作,我市在《西安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中要求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进行排查,发现一台,拆改一台”,并不断更新台账。据各区县、开发区排查,暂未发现新增燃煤锅炉。目前,35蒸吨/小时以下未拆改燃煤锅炉为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2台6蒸吨/小时锅炉,原因为天然气管网施工手续审批等,去年予以保留,目前燃气锅炉已采购到位,正在进行燃气管道施工。
6月11日至30日,市生态环境局抽调专人成立督查小组,按照省市要求,每周对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各区县、开发区将排查、整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开展拉网式巡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灞桥区、鄠邑区、长安区、蓝田县及绕城高速内外一公里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巡查,坚持做到发现疑似烟囱的必须到现场进行核查。对于停用的燃煤锅炉,要求所在区县、开发区查清原因,坚决做到“烟囱落地(或物理隔离无法使用)、主体移位和断电断水”。
此外,协同推动燃煤锅炉拆改。针对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因开挖道路、穿越供水管网不能施工的问题,督促长安区政府加强协调,共同推进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经过多方努力,目前该企业已购买燃气锅炉,并开始厂区内外的燃气管道施工,燃煤锅炉有望在10月底拆除。
年底前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及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分工,2019年12月底前对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自2015年以来,我市先后对5 家火电企业10台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极大降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今年,发改委制定2018年已新建燃气锅炉暂保留的燃煤锅炉处置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陕西明德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和西安西联供热有限公司2家共12台燃煤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截至目前,明德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的8台燃煤锅炉中,电子城站6台已开工,预计9月底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明德门站2台预计12月底完成。西联供热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7月初已由莲湖区政府批准实施,预计8月中旬开始施工。
对新排查出属于拆改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发现一台拆改一台。检查发现,蓝田县蓝关街办一倒闭厂区内有1台多年未使用的燃煤冲天炉和老式砖砌窑炉,蓝田县政府组织街办多次上门做工作,讲政策,企业已拆除了窑炉烟囱。
完成现有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我市共摸排2017年5月22日之前建成燃气锅炉6100余台。为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2018年我市完成低氮燃烧改造任务4500台,2019年将完成剩余1689台改造任务。对拒不改造的,按《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 1226—2018)》规定,加大排放限值监督管理。目前1689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已完成1255台,完成率74.3%。
市生态环境局制定锅炉改造工作专项方案,明确任务、时限、要求,夯实工作基础。各区县、开发区将燃气锅炉摸排和低氮改造任务分解至区县镇街、开发区片区,召开40余次推进会,安排专人每天、每周扎实推进;坚持实行周通报、月考核制度,对排名靠后的区县、开发区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夯实责任,全力推进辖区燃气锅炉改造工作。
同时,发布了《西安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以奖代补资金申请管理规定》。对已完成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的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