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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写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之际

  发布日期:2019年7月10日

 

    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近日将全面启动的消息公布后,引起了舆论广泛关注。此次,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6个省份将接受督察,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央企也在此次督察之列。

  作为党中央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体制改革的重大创新举措,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制度安排,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开展以来发挥了重大作用。这无疑让人们对第二轮督察充满着期待。

  督察解决了一大批突出问题,促进了多地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抓落实

  受理群众举报21.2万余件,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15万余件,罚款24.6亿元,立案侦查2303件,拘留2264人,移交责任追究问题509个。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全覆盖,并对20省份进行了“回头看”,时间历经三年,取得了“百姓点赞、中央肯定、地方支持、解决问题”的显著成效。

  一批长期难以解决的环境问题得到了解决,一批长期想办特别难办的事情得到了落实。2001年以来,湖南省沅江市私营企业主夏顺安通过违规承包并非法修建矮围将下塞湖占为己有,严重破坏洞庭湖生态。2018年4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此进行重点督察并严令整改,6月,矮围及节制闸得以全部拆除。17年未能解决的难题终于有了结果。

  老百姓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宝鸡市岐山县益店镇下官庄村群众向督察组反映村旁边生活垃圾填埋场臭气扰民问题,督察组迅速交办;福州市抓住群众关切的西湖公园污染和黑臭水体整治问题,还老百姓清水绿岸。广东东莞的华阳湖地区,曾经污水垃圾遍地,臭气熏天,经过几年整改,已经成为了国家湿地公园。

  小河清亮了,垃圾清走了,让人睡不着的噪声消失了,督察解决了大家身边的烦心事。

  同时,督察还发挥着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作用,让经济发展“体形”更健康了。

  湖南省敢于直面问题,在全国率先出台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处置政策,清退39个省级发证矿业权。贵州省实施绿色经济倍增计划,绿色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40%。大连市加快完善石化行业产业链和布局调整,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逐渐走出“油头重,化尾轻”的失衡格局。

  针对督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回头看”曝光的125个典型案例,31省份首轮例行督察整改方案共明确整改问题2069项。一些省份以压实责任、解决问题、突出效果的原则明确整改目标,公布了督察整改方案,建立完善了相应的生态环保体制机制。

  贵州省建立各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向省委、省政府专题报告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的工作机制;山东省强化财政和科技支撑保障机制,出台《山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广东省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和环境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制度。

  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各地长效机制正逐步建立和完善,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聚焦新的发展理念落实和高质量发展,新一轮督察向纵深推进

  与第一轮不同的是,第二轮督察有了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在此轮督察启动之前,中办、国办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出台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确立了督察基本制度的框架、程序规范、权限责任等。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指出,督察向纵深发展,把落实新的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督察内容。同时,新一轮督察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以大环保的视野来推动督察工作。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列为督察对象,覆盖范围更广。

  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国务院有关部门具有重大职责,对其进行督察可以从决策源头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

  国务院有关部门能否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仅反映了自身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还对地方各级政府在发展规划、决策制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选择等方面具有引导、约束和规范作用。

  此次中央企业进入督察视野同样值得关注。第二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进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中央企业。

  在第一轮督察反馈中,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湖南省对大型企业环境问题不敢管、不愿管,并对中国五矿集团下属企业做出“店大欺客”的评价。2013年以来,这些企业累计有数十起环境违法行为没有依法查处。同样,中国化工集团下属企业曾因督察检查时屡次拒绝配合,不提供相关台账,被督察组批评其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缺乏对法律的敬畏。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指出,不管是什么样的企业,不管是多大规模的企业,只要是违反了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一定会受到严肃的查处。

  增加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的督察,将有利于推动形成压实党政责任、推动治污攻坚的完整链条,从纵向和横向的有机结合与衔接上,构建起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的闭环。

  坚持问题导向不变,确保督察产生实实在在的效果

  开展新一轮督察体现了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指出,督察有变的地方,也有不变的地方,问题导向不会变,初心使命不会变,信息公开不会变,强化督察问责不会变,变的是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难的考验。新一轮督察一如既往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仍是第二轮督察关键词。此轮督察将按照“坚定、聚焦、精准、双查、引导、规范”的总体要求,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决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不做‘稻草人’,要始终保持‘钉钉子’的精神,抓住问题,不解决问题绝不松手。”在发现问题上下大气力,敢于动真格,就是要对发现的问题盯住不放,对督察移交移送问题盯住不放,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在督察方式上,此轮督察将采用一些新技术、新方法来提高督察效能,同时,将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和典型案例的发布,以典型案例带动问题的解决,促进责任的落实。

  此外,新一轮督察更强调督察效果,更关注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做到精准,问题查实、查透、查准、查深,做到见事见人见责任,确保督察结果、督察案例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实践检验。对于移交的问题,要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此前,一些被督察的地方曾经出现过“一刀切”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对此高度重视,在进驻前专门致函被督察省(市)、集团公司,要求坚决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并首次提出了“容错机制”。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对“一刀切”要坚决反对,要求坚决禁止紧急停工、紧急停业、紧急停产等这些简单、粗暴的方式。

  整理行囊再出发,对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社会各界充满期待。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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