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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6月27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6月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介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情况。翟青介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从2019年开始,2020年、2021年,将利用三年的时间对被督察对象开展新一轮督察。再利用2022年一年的时间,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开展“回头看”。目前第二轮第一批督察进驻的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待中央批准之后,将于近期启动新一轮督察。
翟青表示,在督察的对象上,《规定》明确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作为督察对象。同时,第二轮督察过程中会聚焦于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于“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以大环保的视野来推进督察工作。此外,翟青表示将坚决反对“一刀切”,一旦发现立即要求地方坚决查处。具体在进驻之前会发布具体要求,要求要坚决禁止“一刀切”现象,坚决禁止紧急停工、紧急停业、紧急停产等这些简单、粗暴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