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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正式裁定:撤销海口垃圾焚烧发电三期扩建项目环评

  发布日期:2019年5月20日

 

    5月15日,绿会就琼海和海口垃圾焚烧项目组织召开讨论会(《生态环境部叫停海南两省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居民行政复议获积极回复,泪洒会场》),在会上,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行政复议的申请人、绿会志愿者五月,收到了生态环境部做出的停止执行海南省环保厅《关于批复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简称《环境影响批复》)的通知。

    16日,生态环境部对《环境影响批复》予以撤销的裁定,也在期待中寄达五月手中。

    生态环境部撤销涉案项目环评批复的核心理由,是该规划“不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要求”,其含义是指该垃圾项目缺失规划依据,没有依法完成规划环评。这是继正式撤销琼海市垃圾焚烧发电扩建项目环评批复之后,再次对海南一省级垃圾焚烧项目环评予以撤销。

“太高兴了!太激动了!特别感谢大家的支持。将近一年的努力,终于取得了一个好的结果!”五月在收到裁定书的第一时间忍不住向大家报喜。

五月在15日会议中收到了生态环境部停工函,喜极而泣

    代理此案的夏军律师表示,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开创性、标杆性环境行政复议案件,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第一次以规划及规划环评存在的瑕疵,直接否决了来头很大、势不可挡的“民生”建设项目。

    生态环境部先后做出的这两份裁定,彰显了规划对建设项目的全局统领和战略前瞻作用,确定了规划环评在项目环评和建设中的法定前置程序地位,有助于确保环境决策的法治合规性,提升建设项目的公众接受度。

    那么垃圾焚烧三期工程被叫停后,当地的垃圾处理和消纳情况走向如何,民众反映的垃圾山无围挡、无防渗措施、污水直排等环境污染情况该如何处理,也是需要进一步关注和解决的。

    对此,也有业主表示,如果按照官方公布的数据和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严格实施垃圾分类,到2020年将达到减量35%,现有工程完全能满足处理需要,三期工程根本就没必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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