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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阳光温暖公众的心坎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17日

 

  “小区里养鸡你们管不管?”“我家旁边的KTV吵得人没法儿睡觉怎么办?”……在环境保护部“12·4”法制宣传日普法宣传活动现场,不断有路人走上前来向专家咨询难题。

  12月4日,环境保护部在福建省邵武市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咨询点设在五一九路,这是邵武市最繁华的路段之一。街道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工作人员精心制作的普法展牌不时引来行人驻足观看。

  当天,法院、卫生防疫站等多个单位也在同一条路上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环境保护部展位上琳琅满目的宣传材料立刻吸引了各部门普法宣传人员的注意。《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手册》、《让低碳成为我们的生活习惯》、《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材料大受欢迎,除了过往的行人,其他单位的普法人员也纷纷前来索要和学习。

  哪些问题备受关注?

  “烧废品的臭味熏得我们受不了该怎么办?”一位抱着小孩的妈妈来到咨询台前,110联动环保咨询人员热情地接待了她:“请您把情况说得具体一些。”

  “我们家旁边有个小厂子,天天烧废品,像是旧皮革、塑料垃圾。早上一起床,六七点就开始烧,一烧就一个星期,臭得不得了。”

  这位母亲的眼神里透出了焦急:“我家阳台都站不住人,我还带着小孩,孩子这么小,窗户都不敢开。”

  “您和烧废品的人反映过这个问题吗?”咨询人员问。

  “说了,和师傅讲过好几回,不管用。”

  了解到大致情况后,咨询人员开始支招:“下次您一发现他们开始烧废品,马上打这个电话,到时候会有人去管。”咨询人员立刻告诉了这位大姐当地的环境问题投诉电话,可她还显得有些顾虑:“厂子就在我家旁边,要是投诉了,他们报复我怎么办?”

  “您放心。我们只讲有人投诉,不会讲是谁投诉。您的信息我们不会泄露。”听到这里,大姐放下心来,满意地离开了。

  在普法宣传日当天,咨询人员解决了不少类似的问题。除了燃烧废品污染空气,噪声扰民,餐饮油烟扰民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环境问题都归环保部门管?

  “为什么我投诉了,还说不归你们管?”在咨询过程中,一些人存在类似的疑问。

  “实际上,许多环境问题非常复杂,涉及的管理主体往往远不止环保一家,各部门分工又非常细。有了问题,人们往往搞不清到底该找谁解决。可许多问题没法只通过环保部门一家的介入就得到解决。”当地的环境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老百姓管不了这么多,他们常常以为,只要是与环境沾边的问题,都归环保部门一家管。问题一旦解决不了,群众往往会难以理解。”

  以扬尘污染为例,扬尘污染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具体来说,这项工作不仅涉及环保部门,还涉及城建、环卫、园林、交通、农业、城管等多个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反复性特点,仅靠环保部门一家单打独斗的管理模式很难防治。扬尘污染长期处于多头管理的状态,使得不少控制扬尘污染的措施难以有效落实。

  根据北京市环保部门的监测和分析,扬尘污染约占PM2.5来源的15.8%,主要就是建筑工地的施工扬尘和车辆运输扬尘。北京市“12369”投诉中心的数据也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环保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事项7668件,投诉大气污染的占55.6%,工地扬尘就位列其中。

  为解决扬尘监管难题,不少地方都出台了相应措施,将管理责任进一步细化。以某区为例,它建立了扬尘污染防治联动和通报制度,多部门联动,并明确了街道办事处职责分工。各单位的具体分工如下:区环保局对全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检查,建立全区降尘监测网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区建委重点抓好全区建筑、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尘措施;区城管局加大对道路的保洁力度,使用机械作业和洒水作业,杜绝因道路保洁质量不高或保洁方式不当造成二次污染;区园林局、拆迁办、水务局和国土分局负责对专业施工的管理,落实各项防尘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勤洒水、常覆盖、不起尘;执法局和交警大队加强渣土运输整治,落实渣土运输密闭化措施,严厉打击撒漏乱倒行为。如此一来,各部门分工明确,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位,扬尘污染得到了有效遏制。

  在这次咨询活动中,噪声问题也被多次反映。“广场上大喇叭太吵怎么还要去找公安?”“隔壁养的狗叫一晚上你们也不管?”许多人对此非常不理解。对此类问题,咨询人员耐心地一一做出解释。


  现场咨询人员告诉记者,噪声分许多种,像是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噪声等,它们有不同的投诉受理部门。“例如,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2001年,我国现行宪法的实施日12月4日被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固定下来。2012年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借环境保护部前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之势,邵武市环保局积极开展了多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邵武市环保局充分利用邵武环保学习普法QQ群等载体,加强学法用法工作。相关部门利用“6·5”世界环境日、“82”宪法颁布30周年、“12·4”法制宣传日等契机,突出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并注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同时,广大环保战线的工作人员都积极加强常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好新颁布实施的法律的学习宣传,完成普法培训、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此外,环保部门积极参与全市“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推动跨越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并充分利用企业管理人员环保培训、政风行风热线、局网站等平台,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推进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提升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环保,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这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指明了下一步工作的方向。

  12月4日,在这个寒冷的冬日,环保人走上街头,将一本本普法手册、一页页传单分发给过往的行人。在逛街的小姑娘、买菜的老大爷和母亲怀抱中小朋友的心头,他们播撒下了一颗颗绿色的种子,孕育出充满希望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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