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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试点发布空气质量指数(AQI)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16日

 
  根据环境保护部的统一部署,2012年11月16日,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市与江苏省13个城市、浙江省11个城市率先按照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同步试点发布空气质量指数(AQI)。

  上海市试点发布的点位为经环境保护部认定的10个国控点;试点发布的内容包括各国控点及全市平均的PM2.5、PM10、SO2、NO2、O3、CO等六项污染物的实时浓度数据及其历时变化曲线、AQI数据及其历时变化曲线,AQI级别、类别及表示颜色、首要污染物、健康影响与建议采取的措施等;试点发布的途径包括网站、微博、电视、广播等,市民可以登录上海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网站、上海环境网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网站和上海环境热线网站查询实时发布的空气质量信息,或通过新浪网、腾讯网、东方网、新民网四大微博平台关注 “上海环境”定时发布的空气质量信息,市民还可以定时收看或收听上视新闻综合频道、东方明珠移动电视、上海人民广播电台、东方广播电台定时播报的空气质量信息。

  在上海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网站上,市民不仅可以获得实时的空气质量数据,还可以根据网站背景图片的颜色、上海空气质量宝宝的表情与头发颜色,以及每15分钟更新一次的外滩地区实景照片,从感观上直接判断空气质量状况。同时,网站上每小时发布一次的空气质量对健康影响情况和建议采取的防护措施,也将为市民生活与出行提供参考。

  试点发布期间,上海市环保局将通过上海环境网站和微博同步征集全体市民对本市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形式和内容的意见与建议。在此基础上,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于12月1日正式发布10个国控点PM2.5等六项污染物的实时浓度和AQI等相关信息,并同步推出空气质量手机发布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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