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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陕西省第二批环境保护督察进入下沉阶段

  发布日期:2017年9月14日

 
    近日,陕西省第二批3个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咸阳、汉中三市实施督察后,截至9月6日,3个督察组均基本完成第一阶段市级层面督察任务,共计与10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累计走访问询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67个,调阅资料11915份。

 

  进驻期间,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环境诉求,第一时间公布受理投诉电话和邮政信箱,及时转办督办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截至9月6日,3个督察组共收到群众举报729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受理有效举报598件,涉及大气污染263件、水污染92件、噪音污染98件、生态问题26件、固废危废问题31件、其他88件,累计向被督察地交办转办510件。各被督察地共完成查处351件,其中立案处罚27件,处罚金额73.5万元;立案侦查1件;约谈35人,问责110人。 

 

  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各地市的督查分为市级层面督察、下沉区县和企业督察与梳理分析归档三个阶段。根据督察安排,目前各督察组正在开展下沉督察,并继续受理人民群众的环境信访举报。下沉督察时间为10天左右,通过深入现场,重点调查核实市级层面督察聚焦的突出环境问题,检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并抽查核实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查处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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