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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召开专题会 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发布日期:2017年5月25日

 
    5月24日,湖北省厅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落实中央环境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就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进行分工部署。厅领导谢强、王本举、姜友生、石先平、刘立生、阮云旻,省港航海事局局长王阳红,省运管局及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厅计划处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汇报了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整改方案。针对长江干流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还存在部分违法违规设施或项目,武汉市长江岸线还存在的非法码头,咸宁、恩施50个非法码头全部位于自然保护区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全省部分危化品码头存在无环评手续和无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强化危险货物运输环境风险管理,履行通航河流内港口及营运船舶的防污染职责等问题,我厅成立了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措施清单。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要提高认识,强化担当,面对存在的问题不推诿、不敷衍,把工作压力层层传导下去;要围绕目标,攻坚克难,高质量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标本兼治;要细化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部门,跟踪督查方案,按时间节点编制好整改方案;要加强宣传,定期报送信息,全力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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