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星球—Banner
本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资讯 服务中心 活动专题 政策法规 环境文化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服务电话:010-64129883

新闻资讯
天津市首个区域环保标准9月实施

  发布日期:2017年4月13日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改善京津冀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京津冀三地环保部门通过建立区域环保标准合作机制,积极推动标准一体化工作。4月12日,首个京津冀区域环境保护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颁布,并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适用于京津冀区域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各类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

 

该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是规定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要求,涵盖种类全面,包括外墙涂料、内墙涂料、防水涂料、地坪涂料、建筑防腐涂料、溶剂型胶粘剂、水基型胶粘剂、本体型胶粘剂中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限值与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排放限值相匹配,并适当加严,符合京津冀环境管理要求。二是明确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统一并细化了涂料和胶粘剂所有类型产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取样、试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规则,为标准的有效执行提供了技术支撑。三是统一了涂料和胶粘剂产品包装标志,要求在京津冀区域内生产、销售所规定的产品,除原有产品说明外,需要在包装标志上补充标明产品类型和用途、产品所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及推荐的稀释溶剂和稀释量,进一步加强了涂料和胶粘剂产品包装的规范性。

 

                                            (来源:天津日报)

·上一篇:中央环保督察组:甘肃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严重
·下一篇:中央环保督察组:北京环保压力传导不够 城市环境管理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