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管辖海域赤潮灾害仍处于频发状态,黄海浒苔绿潮从2008年开始连续9年暴发,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和海岸侵蚀也对沿海地区造成一定影响。国家海洋局生态环境保护司司长柯昶就海洋生态灾害方面的相关问题近日接受了《中国海洋报》记者专访。
主持人:赤潮、绿潮、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和海岸侵蚀等海洋生态灾害有哪些特点?
柯 昶:与风暴潮、海浪等自然灾害不同的是,生态灾害涉及面较广,不仅涉及自然环境变化,也涉及生态演变,其发生发展的机理更为复杂,需要采取的治理措施也涉及多个方面。
我国是海洋生态灾害较为突出的国家之一,具有灾种多样、发生频繁的特点,在灾害类型方面,不仅有赤潮、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和海岸侵蚀等常见灾害,近年来又出现了浒苔绿潮、水母暴发、马尾藻金潮等新型的生态灾害。同时,我国海洋生态灾害发生较为频繁,以赤潮为例,"十二五"期间每年平均发生赤潮53次,年均累积面积约5600平方公里。2016年管辖海域共发现赤潮68次,累计面积约7484平方公里,黄海海域浒苔绿潮连续9年暴发,对海洋生态环境以及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产生极大的影响。
主持人:国家海洋局在应对赤潮、绿潮、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和海岸侵蚀等海洋生态灾害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柯 昶:近年来,国家海洋局特别加强了防控赤潮、绿潮的工作。一是国家和沿海地方相结合,应急管理机制逐步健全。在国务院"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原则的指导下,国家-省-市-县四级海洋生态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已经建立,逐步形成国家和地方相结合、既统一又各具特色的应急体系。特别是2016年,国家海洋局会同山东省、江苏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建立了"黄海跨区域浒苔绿潮灾害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国家和地方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监控、早处置",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是海洋环境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各级海洋部门均制定了出台相应的《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山东、江苏、青岛等地根据绿潮灾害应急需求制订了《黄海绿潮灾害应急预案》,明确了海洋生态灾害应急的各项标准和程序,成为国家海洋生态灾害应急的工作指南。
三是海洋生态灾害监测预警业务系统发挥重要作用。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海洋部门逐步建立了岸基、浮标、船舶、飞机,卫星等多种手段构成的、覆盖管辖海域的海洋环境立体监测业务系统,具备了对我国沿海赤潮、绿潮等环境灾害和溢油、危化品泄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能力。以赤潮灾害为例,海洋部门在沿海赤潮高发的区域设立了19个赤潮监控区,定期对这些区域实施高频次的监测,并通过卫星遥感、船舶走航、陆岸巡视等多途径多手段对全海域进行监测,及时发现赤潮灾害并采取相应措施主动防治。
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海岸侵蚀等灾害属于缓发性质的灾害,其发生发展过程虽然较为缓慢,但影响不容忽视。比如,海水入侵可导致地下水咸化,使良田盐渍化,农业减产或绝收,造成巨大损失;海岸侵蚀不仅造成土地流失,损毁房屋、道路、沿岸工程和旅游设施,也会对沿海生态系统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对此,国家海洋局于2003年启动了海岸侵蚀监测,于2007年启动了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监测。通过每年监测沿海31个海水入侵区和8个具有代表性的砂质、粉砂淤泥质侵蚀岸段,基本掌握了我国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海岸侵蚀的现状和趋势。
主持人:下一步,国家海洋局将如何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柯昶:国家海洋局将继续加强海洋生态灾害管理机制和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国家、地方的应急合力,并将应急预案做细、做精,充分提高预案的指导作用。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加大海洋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近岸海域海洋(中心)站覆盖度,加强基层监测机构能力建设。构建国家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对重点海湾、主要河流入海口、重点排污口、海洋溢油风险区域加大监测监控力度。构建溢油、赤潮(绿潮)、核泄漏等突发事件和灾害3小时应急响应圈,提高应急响应的时效。对于近年来逐步显现的外来物种入侵、水母暴发、马尾藻金潮等新型海洋生态灾害,我们将加大研究力度,逐步铺开相应的监测预警工作。
(来源:中国海洋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