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星球—Banner
本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资讯 服务中心 活动专题 政策法规 环境文化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服务电话:010-64129883

新闻资讯
十二五内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31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讨论并通过《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只在沿海安排少数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

  会议讨论通过《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会议指出,去年3月以来,在对运行、在建核电机组进行综合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国务院两次讨论这两个规划,对待核电安全和发展是十分严肃和慎重的。

  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核电建设作出部署:(一)稳妥恢复正常建设。合理把握建设节奏,稳步有序推进。(二)科学布局项目。“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三)提高准入门槛。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电项目。新建核电机组必须符合三代安全标准。

  会议强调,安全是核电的生命线。发展核电,必须按照确保环境安全、公众健康和社会和谐的总体要求,把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到核电规划、建设、运行、退役全过程及所有相关产业。要用******的成熟技术,持续开展在役在建核电机组安全改造,不断提升我国既有核电机组安全性能。全面加强核电安全管理。加大核电安全技术装备研发力度,加快建设核电安全标准法规体系,提高核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能力。强化核电安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来源:新华社)

·上一篇: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下一篇:江苏围绕科学治太湖寻求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