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星球—Banner
本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资讯 服务中心 活动专题 政策法规 环境文化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
服务电话:010-64129883

新闻资讯
环保部通报42起空气污染问题

  发布日期:2017年2月20日

 
    信报讯 (记者江书波 张一天)目前,环保部正在对华北六省市、18城市进行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督查中,环保部18个督查组共走访督导检查199个部门和企业,发现问题42个。

 

  本月15日起,环保部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廊坊、保定等共18个城市展开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督查重点包括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2016年任务完成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理淘汰工作进展及在用锅炉分布情况、“散乱污”企业依法治理情况和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落实情况等。

 

  环保部通报了在各地发现的共计42项主要问题。据通报,济南市政府2016年未按照《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对各责任单位和区县政府进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全市季节性工业企业停产清单中仅有60家,未按《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要求将铸造、水泥粉磨站等企业列入清单。

 

  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管控标准不统一,同一行业不同标准,监管难度大。如水泥行业红色预警期间,市直企业焦作千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要求限产30%,博爱县企业博爱金隅水泥有限公司要求限产50%,山阳区企业中晶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则要求停产。同时,企业编制的应急预案限产均是按设计能力,而不是应急预案启动前的实际生产能力,预案编制不科学,效果不明显。环保部表示,督查组已将发现的问题移交地方查处。

·上一篇:环保部回应生态保护热点问题
·下一篇:环保部:部分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