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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环保督察首月问责171人

  发布日期:2016年9月14日

 

(人民日报)(记者胡健、周亚军)记者从山西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山西首次由省委、省政府组织的环保督察首月督办环境信访案件1145起,整治违法排污问题508个,问责171名相关责任人。

据悉,今年6月19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山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方案(试行)》,环保督察的发起者由原来的环保部门升格为省委、省政府,督察组组长也由省委组织部从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正厅级领导中选派,环保督察的权威性、震慑力大增。同时,此次环保督察将侧重点由以前的企业转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将过去的以“查事”为主变为“查事查人相结合”,将触角伸向一线,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突出问题,查事必查人,查人先查事,强化责任追究,层层传导环保责任和压力。

按照安排,山西环保督察两年内实现全覆盖,首月进驻地市为晋城和长治,督察组共接到举报1145件,目前已办结1050件;对重点污染问题明察暗访、现场督察,督促完成违法排污问题整治508件。

山西省环保厅负责人说,环保督察推动解决了一批重点环境问题,不少多次反映却久拖不决的环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通过对171名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了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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