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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问责利剑需时刻高悬

  发布日期:2016年9月1日

 

近期,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为期一个月的现场督察阶段全部结束,百余人因破坏生态或环境污染被刑拘,8省区罚款或过亿元,超2000人被问责。这一次环保问责风暴,揭示了一些地方在环保领域的不作为、乱作为,也进一步凸显了依法问责监督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片面注重经济发展,在环保方面的责任意识淡漠,仍固守“先污染、后治理”的陈旧思想,纵容问题长期存在。一些干部思想中潜藏着发展经济可以牺牲环境、任期结束就可既往不咎等错误意识,置有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责任于不顾,置破坏环境的严重后果于不顾,置子孙后代长远利益于不顾。

此次中央环保督察,恰恰是对这些错误思想意识的强有力回击。中央狠抓环保领域责任落实的态度明确,问责机制在环保工作中的威力显现。

事实证明,采取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和强有力的问责监督手段,用好约谈、罚款、群众举报等途径,让环保监督长出“铁齿钢牙”,环保工作才能摆脱以往的边缘地位和软弱形象,才能得到各地干部的足够重视。

当前,面对全国各地更广泛、更复杂、更长远的环保监督任务,问责利剑需时刻高悬。要以常态化的严格问责,促使各级党委政府都绷紧神经,树立环保红线不可触碰的意识。

同时,环保问责也不应局限在环保部门,应该通过更严格、涵盖面更广的制度设计,让主要领导、各领域、各部门都补齐环保短板,明确环保责任,树立环保意识,促进社会环保风气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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