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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年8月10日
南方日报讯 (记者/谢庆裕)近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环保部等3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下称《备忘录》),决定对环保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
《备忘录》显示,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或者禁止生产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者融资行为,其中包括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禁止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停止优惠政策;限制考核表彰;限制参与财政投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25项惩戒措施。
此外,未批先建、私设暗管等14种行为被认为是严重失信行为,存在这类行为的企业将面临31个部门联合惩处。据悉,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建立企业“黑名单”,为构建企业守信格局,多部门、多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