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融资行为等25项内容。
近年来,在环境保护问题上,有的企业表面上信誓旦旦地拥护环保政策,背地里却另行一套。排污隐蔽化、虚报数据、在监测设备上动手脚等失信行为不一而足,背信弃义,唯利是图,变着花样向环境要红利。
多部门对环保失信企业实行联合惩戒,明确了25项制裁措施,既解决了过去环境治理中“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和部门间协同性差的问题,也解决了惩戒力度不够的问题。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合作,实现无缝对接,拧成一股绳,形成合力。为便于开展工作,应加快企业征信系统建设,建立共建共享的失信黑名单。执行中,监管不能缺失,对失信企业惩戒不到位,就是失职,同样该受惩罚。还要防范可能出现的“拿人钱财,替人消污”行为,杜绝钱权交易。必须以对环境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标准,将环保失信联合惩戒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