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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保厅:盐城受灾地区周边大气水环境未见明显异常

  发布日期:2016年6月24日

 

    中新网南京6月24日电 (记者 孙权)江苏省环保厅24日发布关于阜宁龙卷风冰雹灾害事件环境应急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中提到:目前盐城受灾地区监测结果显示周边大气和水环境未见明显异常。下一步,江苏省环保厅将继续指导当地环保部门密切关注企业厂区内的危化品的保管和转运情况,做好周边水体和大气的跟踪监测工作。

 

    2016年6月23日14时30分左右,盐城市阜宁等地出现强雷电、短时降雨、冰雹、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对当地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威胁。灾害目前已经造成98人死亡。

 

    江苏省环保厅方面称,针对此次龙卷风过境造成盐城阜宁区域内阿特斯协鑫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屋顶掀翻情况,当地的消防、安监部门第一时间对该公司存放的危化品种类和数量进行了清点,具体为三氯氧磷(168瓶,7L)、三甲基铝(14公斤)、硅烷(5瓶,125公斤)、氨气(4瓶,480公斤)、一氧化二氮(2瓶,260公斤)、氩气(4瓶,47L)、氮气(10瓶,47L),清点后对上述物品已全部封存并妥善保管。

 

    另外,盐城阜宁消防部门带领企业人员及时封堵了公司雨水总排口。盐城市、县环境监测人员在企业下风向布置9个大气监测点,监测因子为氯化氢、氨气、氯气、氟化氢、一氧化二氮、二氧化硫,在企业雨水总排口布置1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pH、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进行监测,截至6月24日6时,大气和雨水中特征因子均未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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