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2月1日通报了2015年12月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和31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当中有两宗典型案件发生在广东中山市。
据悉,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督促地方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保部2015年12月继续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大气污染防治督查行动。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2015年12月,环保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结合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等工作,分别对山西省运城市、吕梁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通辽市,湖北荆门市,湖南株洲市,广东中山市,四川省广元市和云南省文山州等59个地市(州)进行了重点督查。各督查组采取明查、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抽查各类工业648家。部分企业仍存在违法排污问题,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问题相对突出。典型案件中,中山市新亚洲粘胶制品有限公司和中山火力发电有限公司均因超标排放上榜。
邹首民表示,各督查组已将上述问题反馈地方,并督促依法处理处罚并进行整改。环保部将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督促地方做好相关工作,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