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保护法》已实施三个多月,湖北实施情况如何?今年以来,湖北省已依法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限产停产10家,实施查封扣押3家,对环境违法企业法人实施行政拘留3起4人。
2015年1月26日,黄石市发现一起非法买卖、储存危险废物案,黄石市环保警察支队依法对违法人张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并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治安处罚。
另有3人因环境违法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荆州市湖北三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雨水管网采取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呈强酸性生产废水,荆州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其法人吴某某;仙桃市湖北金伟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软管将200吨未经处理的呈强酸性生产废水直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该公司法人周某及车间主任冯某被行政拘留10天。
荆州市王保桐塑料加工厂无证擅自处理危险废物,十堰市十堰汉桥工贸有限公司被取缔后违法生产非法排放,黄冈英山段小明加工厂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均受到查封扣押一个月的处罚。
(来源:长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