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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年9月6日
记者昨日从环保部获悉,由环保部、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制定的《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简称《规定》)已经正式发布。《规定》严禁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规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