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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加强司法对环保行政领域的监督十分必要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9日

 

    中国日报网北京12月1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19日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全国法院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赵大光、行政庭法官助理李秀丽通报了典型案例。

 

    通气会上,赵大光庭长向媒体重点介绍了4起环保行政案件,包括卢红等204人诉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许可案、海丽国际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诉国家海洋局环保行政处罚案、动感酒吧诉武威市凉州区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命令案以及夏春官等4人诉东台市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许可案,详细阐释了以上四起案件的基本案情、裁判结果和案情意义。

 

    最高法行政庭庭长赵大光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保护令人堪忧,涉及环境保护的纠纷也逐年递增,因此加强司法对环境领域的监督,纠正违法行为,增强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依法执政的力度已经成为必要。”

 

    据介绍,最高法已于今年6月中旬挂牌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针对以往环境保护过多依靠行政力量的现象,最高法环保法庭的成立将有助于提升环境司法的专业化、技术化,意味着我国未来将加强环境保护的司法力量。

 

    19日,最高法公布的这十起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均为“民告官”案件。据悉,今年全国法院已授理近1000多件涉及环境保护的行政案件。赵大光指出,随着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加强,环保法庭今后授理的案件数量只会增加不会减少,在这一点上,最高法已经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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