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服务电话:010-64129883
发布日期:2014年9月11日
根据通报,临安某铝业公司将废水通过雨水管排放到厂外水渠,萧山某电镀企业将有毒的含铬废水混着电镀污泥排到厂外沟渠,有毒物质超标均在三倍以上,构成犯罪;利用暗管或渗井排放有毒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比较典型,桐庐某生物科技公司利用高浓度废水收集池渗排含有有毒污染物苯的废水;临安人金某某私自将含有镍、铬等金属的污泥76吨进行非法处置,其中37.67吨综合污泥被倾倒到茶山空地上。这些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均已被移送检察院。
杭州市环保、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做好衔接,及时有效地查处污染环境犯罪,更严格地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来源: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