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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的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于199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周围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市政、通信、交通、水利等其他类型的施工噪声排放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抢修、抢险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的排放监管。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524-90)同时废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GB 1252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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